有的广告商的房产广告上直接打出了“一万抵三万”的字眼。
据江淮晨报报道, 离×号线地铁站口×分钟,XX学区房,一万抵三万”……根据新《广告法》这些都是违规词汇!近日,合肥市工商部门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户外广告内容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对涉及房地产广告的不规范表述进行登记、调查,并对涉嫌违规甚至违法房地产商进行督促整改,对于违反新《广告法》的广告商最高可处以100万元罚款。10月20日上午,江淮晨报记者跟随庐阳区市场监管局市场规范科与市场监管稽查大队执法人员,实地探查辖区内房地产广告内容整改情况。
户外大广告牌多数遮挡或拆除
10月20日上午9时许,记者跟随庐阳区市监局的执法人员来到华孚城隍庙附近,墙上的十几块大的广告牌一夜之间仿佛“不翼而飞”了,而旁边的另外几块广告牌也出现了不同的遮盖与挖空的现象。“应该是连夜拆除了。”市场规范科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前期,根据市工商部门统一部署,开展了户外广告内容清理行动,该局已对涉嫌违规的广告商给予警告,让其自查自纠,这才出现了拆除、挖空的现象。
在执法人员之前搜集的证据中,记者看到,有的广告商的房产广告上直接打出了“一万抵三万”“领袖”“错过再无一环”等字眼,执法人员表示,这些都属于广告内容不规范现象。
随后在金寨路、蒙城路等广告围墙上,都发现了类似情况,与一个月前的户外广告内容乱象相比,现在正处于自我整治阶段。
违反规定,最高可罚100万
当天上午,在长江中路附近,一个硕大的房地产广告牌引起了执法人员的注意,某房地产商用加粗加黑字体写着“5年0利息计划,重磅启动”。执法人员指出,类似“0利息”这样的字眼都涉嫌违规,《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十七条明确表示:“房地产广告中涉及贷款服务的,应当载明提供贷款的银行名称及贷款额度、年期”。
在该广告牌的最下端,还有一行很小的字写着“本广告仅为要约邀请,所有文字、图片、数据均以政府审批文件及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开发商拥有最终解释权。”执法人员指出,这里还涉及到格式条款,他们已经记录取证,将对此广告发布商进行进一步调查。该规定中还有多项规定,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出现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等。
当天,还发现众多新《广告法》中关于房地产广告的不规范表述,“CBD坐标”“城市中央”“某商场旁”“某地铁旁”“热销XX亿”“千亿价值”“皇家”“皇城”等都属于房地产广告内容违规词汇。根据新《广告法》规定,违反相关规定者,最高可处以100万元罚款。(江淮晨报)
原标题:合肥房地产广告以后不可太任性 违反规定最高罚1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