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座位旁,还放着一个灭火器。
新安晚报 安徽网(www.ahwang.cn)讯 昨日下午4 点20 分许,合肥市金寨路高架桥姚公庙段,一辆226 路公交车正沿着高架桥由南向北行驶,驶往火车站方向。突然,公交车司机阚海波从后视镜中看到,一名乘客正将随身携带的旅行袋内的衣物点燃。事发突然,阚海波先将公交车靠边停好,后在乘客帮助下,及时扑灭了火,并将男子控制住。
男子公交上烧衣物
阚海波是226 路公交车驾驶员,这一职业他已经干了十几年。昨日下午4 点多,他驾驶226 路公交车开往火车站方向,当车子行驶到金寨路高架姚公庙段时,阚海波从公交车后视镜中注意到,一名坐在车后门边的男乘客,从身边的包内拿出一件衣服,并点火将衣服烧着。见到这名男子的异常行为,阚海波赶紧靠边停车,当时车上有十来名乘客,阚海波及时
疏散乘客,并在乘客的帮助下,将男子点着的衣服扑灭,制止了男子的不理智行为。随后,他报了警,并在3 名乘客的帮助下,将这名男子控制。
接到报警后,在附近巡逻的合肥特警支队民警和荷叶地派出所民警及时赶到。随后,当事男子被带到辖区荷叶地派出所。
当天中午才到合肥
昨天傍晚6 点半,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闻讯赶到荷叶地派出所。在荷叶地派出所,记者得知,当事男子丁某,来自淮南市凤台县,1978 年出生,在公交车上点火烧的是自己包里的衣物。此时,丁某坐在民警办公室椅子上,接受民警询问。隔着办公室的玻璃墙,记者注意到,丁某长得精瘦,穿着打扮很朴素,一头短发有些花白,身旁放着一个蓝色旅行袋。面对民警的询问,他显得有些焦躁不安,随后站起来抽着烟,在座椅旁,来回踱着步。
昨晚7 点50 分许,阚海波赶到派出所。由于要忙着做笔录,他只对记者说了句“那个男的上车就坐在后门边的”。“丁某是从凤台坐长途车,中午来到合肥,转了一次车,下午坐226路公交车时,点火烧衣服,刚烧了一点点就被司机灭了。”一位民警向记者透露说。
自称因老婆要离婚
在荷叶地派出所值班室门口,记者见到了合肥市公交集团一巴营运科科长范成峰,他介绍,在这个事件中,驾驶员阚师傅处理得非常得当,并未造成人员和财产的任何损失。“我们公交集团对反恐和防火有很严格的措施,所有新进员工和老员工,都定期进行培训。”范成峰说。
而昨晚,合肥蜀山刑警大队民警也闻讯赶到派出所,对当事男子进行询问。面对民警询问,丁某称自己喝了酒,心情不好,加上工资没要到,老婆又要离婚,就在车上点燃了自己的衣物。
昨晚8点多,丁某被蜀山刑警大队工作人员带走进一步调查,“他的这种行为危及社会公共安全,该怎么处理我们会怎么处理。”蜀山刑警大队一位工作人员表示。
目前,辖区警方正对此事进一步调查处理。
新安晚报 安徽网记者许佳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