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饿了么工作人员拒绝本报采访。
新安晚报 安徽网(www.ahwang.cn)讯 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了解到,自2016 年1 月1 日起,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两证合一,再统一核发的都是食品经营许可证。在“饿了么”外卖平台上,不少商家上传的证件依然是“餐饮服务许可证”,而证件上的发证日期却是2016年的,为此不少市民认为,这些商家所持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有造假的嫌疑,而“饿了么”外卖平台作为管理者,也存在审核上的漏洞。
“饿了么”一言不发
就市民担忧“饿了么”平台上店家的资质、卫生状况以及涉嫌无证经营等,昨日上午,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将调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反馈给合肥市食药监局食品消费监管处。该处一名负责人表示,“消费者所反映的问题,我们也知道。”对于部分“饿了么”商家所使用的是2016 年5 月甚至6 月份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一事,该负责人表示,“这可以直接和我们市场监管局联系,到市场监管局去查,我们自己检查时,也发现过假冒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也移交给各个县区和公安部门在处理。”而对于记者所反馈的“饿了么”平台上店家所存在的种种状况,这名负责人表示,将把记者所提供的商家信息,反馈给庐阳区相关部门查处,“查处之后,再把情况发给你们。”
这些商户在“饿了么”平台上传的究竟是不是假证?“饿了么”平台有没有认真审核?昨晚,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来到合肥九华山路九华大厦“饿了么”合肥事业部。对此,该公司员工拒绝接受采访,并将记者推搡出办公室,“我们公司总部会和你们联系的。”
但截至昨晚记者发稿,“饿了么”总部一直没有人和本报联系。
实名登记证不能代替 “食品经营许可证”。
上传证件涉嫌造假
昨日下午,在庐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的龚姓负责人告诉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从2016 年1 月1 号开始,根据国家和安徽省的相关规定,餐饮行业办理的证照均为“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可能办老的‘餐饮服务许可证’,2016 年1 月1 日之后,老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已经不再办理了,如果说是今年五月份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那就是不可能的。但是如果是2014年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之后的三年时间还是有效的。”
这名负责人还告诉记者,2016 年之前工商部门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那是有效的,“比方说有效期三年,哪怕是2015 年12 月30 号发的,往后推三年都是有效的,具有法律效力。但是2016年1月1月之后,我们发的是‘食品经营许可证’。”
而对于一些商家店内只悬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名登记证,龚姓负责人表示,这些店家也属于违规操作,这些店家未能办理到食品经营许可证,现在出现一些只持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名登记证的商家,实名登记证就是在工商部门登记一个名字,并没有其他的法律效力了。“工商部门知道你在这里经营,所以登个记。有很多商户来这边办不了食品经营许可证,就来办个实名登记证。”而对这些只有实名登记证的商家,加盟外卖平台、网站,该负责人表示,“在网站、平台中,商家只放上实名登记证,那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很多消费者被这些商家误导了。”
龚姓负责人还表示,记者探访的店家上传的证照系停办的老证挂上新日期,存在造假的嫌疑。现在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全部是二维码防伪的,店家资料一扫码就显示出来了,不容易出现造假,而以前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没有这个识别真假的方式。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因为“假证店”的事情,“饿了么”等合肥较大的餐饮网络平台已经被约谈过。
外卖平台曾被约谈
他们已经接到了关于“饿了么”等规模较大的网络订餐平台的部分外卖平台餐馆涉嫌造假证的投诉举报。为此,今年8 月份,合肥市食药监局专门约谈了合肥“饿了么”和“美团外卖”等两家规模较大的网络订餐平台,向其宣讲了《食品安全法》和《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分析指出了网络订餐平台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点,并明确了网络订餐平台法律责任和义务。合肥市食药监局当时要求“饿了么”等网络订餐平台,要在《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出台之前,认真自查,完善相关手续,取得网络订餐平台合法资质。同时,要对入网餐饮服务单位严格履行审查义务,既要审查资质也要审查经营范围、地址等,并建立信息档案。合肥市食药监局要求“饿了么”等网络订餐平台对已入网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一次排查,杜绝证照不全或提供虚假信息餐饮服务单位在网上线。而且要在主页醒目位置公布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信息,每个季度将在网企业名单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备。两家平台的负责人在约谈后均表示,要按照要求整改问题。
昨晚,合肥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10 月1 日,《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正式实施,办法明确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提供虚假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 万元以上3 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按要求建立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严重违法行为平台服务停止、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等制度的或者未公开以上制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本组稿件除署名外均由 朱 琴孙琳朋 金亚 本报记者 摄影报道
□新闻链接 饿了么屡被曝光
●今年3·15 晚会上,网络订餐外卖平台“饿了么”被央视曝光,报道指出在“饿了么”网站上看到的餐厅门店与实际完全不符,且“饿了么”公司还存在引导商家虚构地址、上传虚假照片,甚至默认黑作坊入驻等问题,引发消费者极大担忧。
●今年上半年,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投诉举报中心共收到对三大订餐平台的投诉举报228 件,其中有关美团网的投诉举报92 件,有关饿了么的投诉举报77件,有关百度外卖的投诉举报59 件。对此,北京市食药监局再一次约谈了百度外卖、百度糯米、美团外卖、到家美食汇、饿了么等网络订餐平台。该局网监中心排查了百度外卖、美团外卖、饿了么三大平台上没有资质的订餐商户,并将其中60 家向社会公布。
●9 月,南方都市报联合广东广播电视台《今日一线》栏目,对广州网络外卖进行深度调查。白云区涉外学院、天河长?西街等高校聚集地的外卖餐饮店的诸多问题在调查中显现,随着调查的深入,外卖店资质、卫生情况、虚假地址等问题逐一曝光。报道刊发后,饿了么将20 余家使用同一资质的餐厅下线。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