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商报消息 昨天下午,合肥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针对《合肥市城市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噪音污染问题被抛给了现场的部门负责人。合肥市环保局、公安局负责人现场表示,噪音污染投诉在环境投诉中占比依然较大,今年以来接到的报警也不少。由于违法成本低、取证难等原因,管理防治面临困难。
公安部门现场执法难
治理噪声污染涉及城市管理中的多个部门。合肥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接到报警后,处警民警会及时赶到现场,依法处置。对查实的噪音扰民行为加以劝阻、及时制止,对引发的纠纷进行劝阻和调解,对不听劝阻的,予以警告并进行法规教育。但在接到的噪声类警情中,80以上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处罚缺少依据。“何为噪声,多少分贝才算噪声,公安机关并没有实际测量能力,只能经过环保部门检测后达到噪声的标准才能进行处理。”合肥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很多噪声是偶发性的或者非持续性的,取证认定也比较困难。“公安机关处理噪音扰民,取证难度大,处理周期长,对违法当事人只有警告和200~500元的罚款,违法成本轻微,难以标本兼治。”合肥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建议,未来完善相关立法,具体规定噪声种类及其对应标准,同时加强环境执法业务能力培训,配备必要的声音测量装备。
未来执法或配“声级计”
合肥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十三五”期间合肥将适时启动环境噪声功能区划的修订,进一步理顺有关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管职责和执法主体。未来还将加快环境监管网格化建设,发挥乡镇街道环保办的巡查监管职能,配备声级计等必要的执法装备,对噪声污染早发现早解决。(安徽商报)
原标题:合肥噪声执法者有望配备“声级计” 实现当场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