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日报消息 记者昨日从长丰县获悉,根据法律法规、收费政策以及权力清单变化情况,该县近日对《长丰县县级涉企收费清单》作出动态调整,并予以公布。
此次涉企收费清单动态调整工作按照省物价局统一部署、分级负责、压茬推进的要求开展。涉企收费清单动态调整范围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和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等四个方面内容。对2015年7月公布的本级涉企收费清单进行更新,国家和省已经明令取消、缓征和免征的收费(基金)项目全部退出涉企收费清单。
据悉,《长丰县县级涉企收费清单》经动态调整后,收费项目总数为72项,较之前减少10项。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原来29项调整为25项,减少4项;政府性基金由原来的14项调整为12项,减少2项;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由原来34项调整为30项,减少4项;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项目不变,为5项。 (张文 孙红燕 记者 柳书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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