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合肥10月28日电(刘甜甜)10月2日晚间,合肥市连夜发布楼市“新十条”,被称为该市史上最严“限购令”。如今,在实施过程中,关于2号以后转入的合肥集体户究竟能不能买房、补缴一年社保能不能买房、亲属之间赠与房产是否纳入限购范围等问题,坊间一直流传着各种版本。今日,人民网安徽频道采访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对这些情况进行权威的分析解答。
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为了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房地产管理局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合政办〔2016〕43号)文件,关于买房资格的各种情况均进行了详细研究,主要分为以下几大类。
集体户:10月2号之前的都可以买
关于户口登记在集体户的居民家庭购房资格问题,该局规定:凡10月2日前户口登记在合肥市集体户的居民,与本市区户籍家庭具有相同购房资格;本市区户籍家庭出售房屋后户口迁移登记在集体户的,仍具有本市区户籍家庭购房资格;10月2日后因转业、退伍、复员原因将户口登记在集体户的军队转业、退伍军人,与本市区户籍家庭具有相同购房资格。
值得一提的是,10月2日后户口登记在集体户的居民家庭,要期满一年后,才能与本市区户籍家庭具有相同购房资格。
补缴个税或社保不予认可
关于居民个税和社保补缴及核查问题,该局规定,在购房资格核查中,对于追溯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保缴纳证明不予认可。
关于缴纳省直社保是否限购问题,对能提供近2年内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省直社会保险证明,而且交保单位出具工作地点在本市区证明的居民,可以按规定购买住房。
夫妻中单方符合条件也可买
关于夫妻双方中仅单方符合购房条件问题,由拥有本市区户籍一方购房,所购房产须为拥有本市区户籍一方或夫妻共同所有;夫妻一方符合购房条件的非本市区户籍家庭,所购房产须为符合条件一方或夫妻共同所有。
在肥工作的境外人员可以买一套
对于一些特殊群体是否限购问题,该局也作出明确规定:驻肥(本市区)部队现役军人家庭,与本市区户籍家庭具有相同购房资格;对经区级(含开发区管委会)以上政府认可的新引进各类人才,可以购买一套自住房;根据《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有关政策的通知》(建房〔2015〕122号)规定,结合合肥市实际,允许在合肥市工作的境外人员购买一套自住房。
赠与和拍卖基本上不纳入限购范围
关于赠与和拍卖房产行为是否纳入限购范围问题,该局规定,发生在直系亲属或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之间的赠与行为,不纳入限购范围;而发生在其他关系之间的赠与行为,需进行受赠人限购资格审查;经司法拍卖或经政府招投标中心公开拍卖的房产,不纳入限购范围。
原标题:合肥最严“限购令”下谁能买房? 官方最全解答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