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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淮晨报消息 占道散发小广告,不仅影响城市形象,也存在着很大的交通隐患。11月20日,记者从瑶海区交警大队获悉,近期火车站中队在辖区内严抓此类行为,并抓获陈某、阎某。根据《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条对其进行处罚,并移送至辖区广场派出所。
11月18日上午,交警王飞在北二环新蚌埠路路口执勤时,发现北侧有两名中年妇女穿梭在车流中,每逢车辆等红灯时,便凑上去发放卡片。发现此情况后,王飞迅速使用对讲机请求支援。随后,火车站中队协警来到路口。因担心两名女子看见交警后仓皇逃跑,引发不必要的交通意外,王飞嘱咐大家换上便装,前后一起包夹,乘其不备将两人控制。 据了解,女子陈某和阎某年龄均在50岁左右,合肥肥东县人。“我是经老乡阎某介绍,来散发小广告的,每天可以赚一百元左右。”陈某说,她并不了解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根据《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条规定,行人或者乘车人移动、钻爬、跨越、道路隔离设施或者在车行道上停留、乞讨、兜售物品、散发宣传品以及有其他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警告或者罚款。最后,民警王飞依法对二人进行了处罚,并将两人移送至辖区广场派出所。
因陈某态度良好且是初犯,民警在进行思想教育工作后将其释放,但是对情节较为严重的阎某采取了依法进行治安拘留的措施。晨报记者 王刚 通讯员 周扬
原标题:车流中散发小广告 女子被治安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