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合肥晚报报道 近日,消保委接到消费者焦先生电话投诉称:在某超市购买一盒烧饼,回家食用时发现已经霉变。食用者为孕妇,怕对胎儿产生不好的影响,遂投诉到消保委,要求进行赔偿。
消保委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查看了该产品,发现确实出现了霉变的情况,根据消费者的要求,工作人员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同意按照《食品安全法》进行赔偿,赔偿金额1000元,检查费用360元,后期检查费2000元,共计3360元。消费者表示满意。
新电视机频出故障 调解更换
消费者张某8月份在某电器城购买一台液晶电视机,安装后发现电视机间歇性地出现雪花点现象,长时间观看电视出现头昏眼花、身体不适,遂联系商家处理。商家派售后人员上门检查后口头告知,电视机不存在质量问题,不同意消费者的退换货要求。消费者表示,该电视机外包装上明确标明15日内无理由退换货,因此到县消协投诉。
接诉后,工作人员立即联系商家一同到消费者家中查看处理,经网络线路查看、优盘视频播放、频道切换对比等程序,确认电视机存在雪花点现象。但客服人员表示,即便如此,也不能适用商家作出的“15日内无理由退换货”的承诺。因为电视机外包装盒已被拆开,不属于商品完好的情形。
工作人员当场指出,商家的解释有悖新《消法》规定,不打开外包装盒如何检验电视机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呢!经工作人员多次调解,最终商家同意给消费者重新调换了一台其他品牌的电视机。
网购车衣出问题 消保委助其维权
2016年11月7日消费者段女士到消保委求助,反映其于2016年5月在天猫商城购买一件汽车车罩衣,价值76元,商家承诺180天质保。但从8月份开始就出现大面积破损,无法正常使用。联系商家,商家一直不予理睬。10月初,段女士又向天猫商城投诉,天猫商城说在5-9天给其答复,但一直没有回音,在投诉无果的情况下,段女士来到消保委求助。
由于是新型的网络消费纠纷投诉,消保委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开展调查,收集证据,消费者段女士提供了网购凭证和聊天记录等内容,认定段女士所反映内容属实。随后,消保委积极联系杭州市市场监管局12315投诉中心,并提供相关证据,希望其能配合处理。经杭州市12315投诉中心和天猫售后沟通后,天猫同意先行全额赔偿段女士车衣货款76元,段女士表示认可,双方和解。
原标题:孕妇买到霉变烧饼获赔三千元 省消保委发布三起维权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