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场星报讯 早在三年前,巢湖所有的烟花爆竹企业按要求整体退出市场。然而,曾经从事烟花爆竹行业七八年的江某,为了经济利益,仍旧偷偷租用废弃的烟花爆竹工房,雇人生产加工烟花爆竹。12月1日,记者获悉,经历了一审二审后,被告人江某因犯非法储存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据了解,2014年7月15日21时40分许,巢湖市安监局、散兵镇政府及巢湖市公安局散兵派出所民警至散兵镇姥山村委会一处废弃的花炮厂工房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被告人江某在不具备生产、储存爆炸物质的工房内雇用张某甲、叶某等工人在此处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半成品“熟饼”。现场查获“熟饼”3600盘、黑火药20.5千克、“亮珠”21千克,黑火药和“亮珠”都经现场称重和取样。被查获爆炸嫌疑物均系被告人江某非法储存。
经国家民用爆破器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此案中爆炸嫌疑物1号样含硝酸盐、钾盐、硫磺、木炭,为黑火药;2号样含高氯酸盐、硝酸盐、钾盐、钡盐、硫磺,为烟火药。
2015年12月29日11时许,巢湖市公安局散兵派出所民警将江某抓获。据江某交代,2014年7月份左右,其通过朋友介绍,租了这个厂房,进行生产烟花爆竹,并聘请一对夫妻做“小饼”,另外请了一个驾驶员、几个打杂的、包装的工人到厂里干活。 其表示,其从事烟花爆竹生产八九年了,从开始到被查获,其间没有担任过合法烟花爆竹企业法人代表。虽然知道巢湖的烟花爆竹生产已经退出了,但是还是想挣点钱,所以就雇人偷偷生产烟花爆竹。
星哥点评:每年的这个时候,我们都能看到或听到烟花爆竹爆炸伤人的悲剧。为什么一次又一次的爆炸炸不醒他们,说到底还是利益驱使。有些人为了赚钱,置生命和安全于不顾,铤而走险。面对这样的人,我们唯有进一步加强监管,加大处罚力度。
原标题:废弃工厂偷偷生产3600盘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