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月1日从合肥市有关部门获悉,《合肥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已于2016年11月15日经合肥市人民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日前公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该办法,在地铁里摆摊设点、躺卧、多占座位、发传单、饮食、吸烟等行为都将面临罚款处罚。
地铁站周边1里路范围内都应有导向标识
办法规定,市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在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周边半径500米范围内统筹设置城市轨道交通站外导向标志,并做好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在城市轨道交通出入口周边物业范围内设置导向标志的,周边物业所有人、使用人、管理人应当配合。周边物业所有人、使用人、管理人不得擅自设置城市轨道交通导向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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