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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 明年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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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安徽网(www.ahwang.cn)讯 经过多次调研、30 余次修改,合肥市人大常委会主导立法的《合肥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日前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将于明年1 月1 日起实施。

“合肥市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趋势不断加快,截至2015 年底,全市60 岁以上老年人口为126 万余人,占户籍总人口的17.56%。预计到十三五末,老年人口比例将达到20%。”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家伟坦言,合肥市人口老龄化程度正在不断加快,而居家养老服务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例如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还未完全建立、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不足、居家老年人医疗卫生服务还不到位等。

为此,在今年初,合肥市人大常委会把《合肥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列入了今年的重点立法计划。《条例》在起草过程中,多次深入基层社区调研,紧扣老年人的养老需求,把针对性强的意见建议写入了条例草案。经过反复征集意见和修改,《条例》的内容不断完善,于今年11 月10 日在省人大常委会上全票通过。

“《条例》前所未有地强化了政府的职责,明确了政府要提供的6 项基本公共服务内容,比如助餐、助浴等,这在全国范围内都是不多见的。”合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凌海群介绍,合肥是国内首个出台居家养老法规的省会城市,为打通服务老年人“最后一公里”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保障。

新安晚报 安徽网记者 叶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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