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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众号刊发明星动刀整容文章 合肥一美容公司被告

在公司自有的微信公众号内刊发明星李小璐整容动刀,但本人死不承认等文字,并配图三张。合肥恒美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美公司)的这一条微信文章让李小璐气愤不已,其以侵犯肖像权和名誉权为由将该公司告上法庭,索赔15万余元。

12月5日,记者获悉,日前该案已作出终审判决。被告公司判赔3万余元。

微信发文李小璐整容 美容机构被告上法庭

“李小璐——娱乐圈整容最厉害女星之一……”2015年3月7日,恒美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中发布这篇文章,其中使用李小璐的照片三张作为配图,其中两张下面有微信公众号的水印,照片下载有“李小璐出名很早,看过她早期电视剧的人都能看出她哪里动了刀,哪里填了异物,但是她本人死不承认”的文字。在微信网页中有恒美公司的联系方式和若干整形广告。

同年7月14日,李小璐对上述微信网页进行保全证据公证,并以侵犯肖像权和名誉权为名,起诉至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法院判处被告道歉 并赔偿经济损失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定,恒美公司侵犯了李小璐的肖像权和名誉权,应向李小璐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和一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最终,一审法院判决:恒美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向李小璐刊登致歉声明;赔偿李小璐损失共三万余元。

败诉后,恒美公司提起上诉。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星哥点评:电影明星是公众人物,其广告效应之大,不言而喻。然而拿明星做广告不能任我自由,侵犯明星的肖像权和名誉权,自然要负法律责任。

原标题:合肥一家美容公司被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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