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徽商报消息,据今年5月份,省农委印发了《关于开展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我省土地确权进度时间表出炉,所有试点地区均要于今年底完成确权任务。然而,对于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汤卞山村大鲍庄村民组的孙家雨和孙家升兄弟俩来说,为拿到自家承包土地的确权证,半年来两人也不知道跑了多少趟,可至今还是没拿到期望已久的确权证。
[事发]跑了6个多月没拿到确权证
在合巢经济开发区汤卞山村大鲍庄村民组,孙家雨和孙家升兄弟俩的承包地位于振兴路与秀湖路交口附近。
弟弟孙家升说,在其承包地的东侧有人挖断这里的沟渠,大量土方被运走,导致承包地的东边角很多大树的根须都已裸露,“这样下去,这些大树真的要死了,所以我们现在最大的想法是能为承包地拿到‘确权证’。”
实际上,得知农村开始土地确权以来,今年6月3日,兄弟俩便写好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申请书”递交村委会以及相关部门,“但一直到现在也没人管,去村里和街道跑了无数趟,到现在还是没个影。”
当天下午,记者就此找到了汤卞山村委会。该村的村书记表示,大鲍庄村民组已经拆迁过了。“既然已经拆迁了,现在就不能再办理土地确权了。”半汤街道政协工委主任孙章西表示,开发区为建设需要进行征地,“可能牵涉到这样那样的土地,会采取土地流转的方式进行。”孙主任称,目前大鲍庄村民组有孙家雨、孙家升以及两人的父亲共3户未签字征收,3户原本的承包地属于耕地,可以进行确权。“但需要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以及村民90%以上赞成的情况下实行。”
孙主任称,针对孙家雨、孙家升两兄弟家的特殊情况,街道会尽快将实际情况反映到上级部门,再确定能否确权或者确权的执行情况。“这将由上级机关来确定。”
[律师观点]未签流转协议有权提出确权
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付磊律师认为,土地流转是指农村土地承办人自愿将其拥有经营权的土地,转让与他人(家庭农场或合作社)经营,通常仅限于原来的农业用途;土地征收是国家根据城市建设等公共利益的客观需要,经过有关机关依法批准,强制向农民征收原本农用的土地,一般用于非农业建设。且孙家雨、孙家升两兄弟在土地流转时也未签署流转协议,原承包的土地未进行相应变更,“所以只要承包经营户依法提出申请,相关部门就应当依法及时办理。” 记者 许家权
原标题:为拿土地确权证 跑了半年还是没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