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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地铁“乘车八步曲”公布 切记逃票后果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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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地铁乘客守则:逃票后果很严重 衣冠不整禁上车

新安晚报 安徽网(www.ahwang.cn)讯 乘坐地铁,有些东西是不能带上车的,有些事情是不能做的,否则可能会影响您的乘车便利。

这些东西不能带上车

《合肥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中规定,乘客不得携带禁止或者限制携带的物品进站乘车,违反规定的,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拒绝其进站乘车或者责令其出站;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行为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禁止、限制携带的物品目录由市公安机关会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并公告,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在车站显著位置公示。具体来说,包括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公务执行除外);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易燃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易污损、有明显异味、无包装易碎和尖锐的物品,以及其他影响乘车安全和环境的物品;充气气球、锄头、扁担、铁锯、铁棒、运货平板推车、非折叠自行车(已折叠且符合行李规范的折叠自行车除外)等有事故隐患或影响应急逃生的物品。

在车上不能做这些事

在车站付费区及车厢内饮食(婴儿饮食除外)将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可能会被处以同样罚款的还有下列行为:强行上下车,强拉、敲打安全门、屏蔽门、列车车门或者阻挠其正常开关;擅自进入驾驶室、轨道、隧道、桥梁、通风亭(井)、消防控制区或者其他有禁止进入标志的区域;攀爬、跨越或者推挤围墙、栅栏、栏杆、闸机、机车、安全门、屏蔽门等设施;以及其他违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

如违反规定擅自涂写、刻画或者张贴物品;吸烟、点燃明火,随地吐痰、便溺,乱吐口香糖,乱扔果皮(核)、纸屑、包装物;揽客拉客、乞讨、卖艺、散发宣传品;擅自摆摊设点或者从事其他销售活动;堵塞通道、出入口;躺卧、多占或者踩踏座位,追逐打闹;在车站或者车厢内使用滑板(轮滑)、溜冰鞋、平衡车,骑独轮车等,则将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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