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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一小伙开车载客时“露富” 遭乘客持刀抢劫

中安在线讯  据安徽商报消息  20多岁的小许在合肥做点小生意,闲暇时还开车载客挣点外快。今年3月4日下午,他开车来到合肥市站前路汽车客运总站附近,拉到一名自称来肥旅游的小伙。然而,小许因为与该小伙聊天时透露了自己准备开店,引来了一场劫难,不仅钱被抢,自己也是死里逃生。近日,合肥高新区法院审理此案。

3月4日13时许,小许开车来到合肥汽车客运总站载客,一名身穿白色休闲服的男子上了他的车,自称是外地来肥的游客。小伙要求小许带着他到了滨湖、天鹅湖等地方,小伙每到一处都是拍拍照,走马观花式地看看。一直到了当天20时左右。

小许称,小伙让他沿着金寨路行驶到金寨路与创业园路交口时,要求其向西驶入创业园路,该路光线很暗,人很少。就在这时,小伙让小许停车,不知从何处拿出一把刀,从身后抵在小许的脖子上。小伙从后方用左手臂勒住小许脖子,用右手拿刀抵住小许脖子,逼迫小许交出钱财。

在抢得400元左右现金后,他继续持刀抢走小许的两张银行卡,并索要密码。小许的颈部被小伙割了一刀,本能用手抓住刀,在夺刀过程中,其右手、左前臂、右前臂等部位被刀割伤。此时小许一边大声呼救一边打开车门欲逃生。当小许左脚踏上地面,身体仍在车内时,小伙担心小许离开后自己无法逃离,随后将小许拉回驾驶室,用刀捅刺小许右侧胸部一刀、右肩背部两刀。

在二次对小许进行伤害后,小伙逃离现场。 3月7日,警方在苏州市吴中区一家宾馆将小伙抓获。小伙名叫郑某某,今年22岁。经鉴定,小许颈前部外伤长10.5厘米,除颈部外,体表伤口长度累计超过45厘米。另外,因为伤口较深,小许右手功能部分丧失。

在庭审中,郑某某表示,当天在车辆行驶过程中,通过聊天他得知小许准备开店,认为小许经济条件较好,于是萌生了抢劫的念头。检方认为,郑某某采用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物,共计400元,致一人轻伤一级,当以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郑某某在抢劫既遂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郑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不持异议,辩称其仅仅构成抢劫罪,不构成故意伤害罪。高新区法院近日判决,郑某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五年三个月。(王凯 张剑)

原标题:聊天“露富”司机遭乘客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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