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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网约车准入门槛略降低 排量1.6L或1.4T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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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网约车准入门槛略降低 排量1.6L或1.4T以上

新安晚报 安徽网(www.ahwang.cn)讯 昨天,合肥市正式公布了关于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有关文件,在收集了上千条建议后,合肥市对网约车等实施细则进行修改,并将网约车车辆标准予以降低。

据介绍,昨天正式公布的《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暂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合肥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及《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合肥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指导意见(暂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三个文件,在10月14日公布征求意见稿后,引起社会各界关注。市交通运输部门通过电子邮件、来信来函、传真电话、座谈会、当面递交等多种渠道,共征集意见和建议1095条。所反映意见主要集中在网约车车辆标准、驾驶员户籍限制、网约车数量及运价等方面。

最后,合肥市对三个征求意见稿中的72处内容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三个文件将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在《实施意见》中,删除了“网约车平台公司未履行承运人责任,发生严重违法违规,服务质量测评不合格的,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将暂停受理其新增车辆和驾驶员注册业务”的内容。

在《实施细则》中,将车辆标准修改为,“车型标准高于市区主流巡游车;燃油车辆轴距达到2650毫米以上、排量达到1.6L或1.4T以上;新能源车辆轴距达到2500毫米以上或续航里程达到250千米以上。”在《指导意见》中,则明确了合乘平台要严格审核并实名注册登记合乘双方及合乘服务车辆信息,明确了合乘平台发布的合乘出行信息具体内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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