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讯 据安徽商报报道,两位市民因为一笔26000元的债务对簿公堂,而在庭审现场一张缺失一块的带“窟窿”欠条成了双方辩论的焦点。双方就欠条缺失一块所记录的内容各执一词,所讲述的内容大相径庭。这起特殊的借贷纠纷案该怎么判?经过肥西县法院一审和合肥市中院二审,此案近日有了结果。
缺失内容先说是“以树抵债”
2014年9月至10月份,袁某(化名)给庐阳区某公司提供苗木。工程结束后,由于某公司不能直接打款到私人账户,袁某便通过他人的介绍,认识了有苗圃的吴某(化名)。于是,袁某要求吴某帮其开26000元的发票。事后,袁某拿着吴某开的发票与某公司结算了26000元,该公司也将其款项打入了吴某的账户。收到钱的吴某没有将这笔款项还与袁某,而是打了一张欠条。
在多次索要无果的情况下,袁某将吴某诉至肥西县法院,要求其还款并支付利息。在此案庭审中,袁某拿出了一张欠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这张欠条上面缺失了一小片,成了一张带“窟窿”的欠条。欠条缺失部分的内容成了双方辩论的焦点。 袁某称这小纸片记载的是原利息约定,后双方约定不再支付利息,于是他裁掉了该部分。而吴某则称该缺失纸片记载的是双方约定其以树苗抵债的内容。
上诉之后又说是“已还两万”
庭审结束之后,袁某又向法院提交了缺失的小纸片,称庭审后其回家找到了缺失的小纸片,上面记载的是利息约定。法官专门就该纸片组织双方进行了质证,吴某辩称这纸片是袁某伪造的。 法官根据查明的事实作出了一审判决,认为无证据证明缺失纸片记载内容足以影响欠条的效力,因此判决吴某向袁某偿还欠款26000元,并赔偿相应利息的损失。一审判决之后,吴某提出上诉。在二审过程中,吴某又辩称欠条缺失部分记载的是其已经还款两万元。二审法院认为,吴某此主张与一审中的主张自相矛盾,均没有证据,同时认为袁某提交的小纸片与欠条缺失部分完全吻合,是缺失部分无疑。近日,二审法院维持原判。(邵文举 唐芮 张剑)
原标题:欠条有窟窿欠债人不想还钱 双方庭上打“口水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