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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女子为卖膏药三轮车拉“伪基站”

   无业妇女原本摆地摊卖膏药,吆喝半天少人问津,为扩大生意规模减少人工劳作,竟购买伪基站群发短信,利用网络通信做广告宣传,结果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被关进看守所。2017年1月17日上午,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宣判,以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判处被告人陈文福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无业妇女陈文福在摆地摊卖膏药时,吆喝半天费时费力却生意清淡。2016年4月份,陈文福为扩大生意规模减少人工劳作,花24000元向别人购买了一套伪基站设备,并熟练掌握伪基站设备的频点设置、短信内容、显示号码、发送信息等功能。陈文福把这套设备安装在电动三轮车上,出去做生意时就群发短信,推销其卖的膏药。同时她还附带为其亲属群发某学校的招生简章广告,从中赚取费用。

  2016年6月6日,陈文福在合肥市瑶海区长江东路漕冲物流园附近,利用该无线电设备向周围手机用户群发广告短信,共计发送违法信息23953条,由于无线电设备非法劫持用户,导致手机用户通信中断达23953户。当日,公安民警将陈文福抓获,从陈文福处查获无线电设备主机一台、小米手机一部、KOOBEE手机一部。经安徽省无线电监测站数据库查询,未查询到该设备的台站信息。经安徽省通信管理局认定,涉案无线电设备未取得电信设备进网许可。

  检察机关以陈文福犯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文福违反国家规定,擅自使用伪基站,向移动手机用户发送违法信息,导致手机用户通信中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在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中,非法使用“伪基站”、“黑广播”,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符合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的,以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构成诈骗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被告人陈文福非法使用伪基站,干扰无线电通信的正常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应构成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鉴于陈文福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法院从轻处罚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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