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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多管齐下做好统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根据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舟山市统计系统围绕执法监督主动性、执法监督能力水平等方面,多管齐下认真开展统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

舟山市局:上传下达,确保专项治理落地见效。第一时间向全市统计系统传达、部署专项排查治理工作,主动发现和解决问题,将专项排查治理与防治统计造假常治长效结合,建立健全制度与机制,确保专项治理排查落地见效。加强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积极推动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传达学习重大统计违法案件有关情况。聚焦经济发展目标考核和社会民生重点领域,对具有统计违法苗头性、潜在性的重点指标开展数据核查,确保风清气正的统计环境。

定海区局:认真组织,有效提升统计行政执法质量。把防治统计造假工作和统计法治工作列为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每半年度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统计法治工作,全力抓好防治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各项任务。公开统计违纪违法举报方式,及时根据统计违法问题线索,依法进行查处。严格落实上级统计部门工作部署,以问题为导向,做好防惩统计造假专项治理工作,深入核查重点指标统计数据。对照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中的问题,积极开展整改,并已落实到位,严格按照要求上报整改报告。

普陀区局:统一部署,着力提升统计法治体系水平。认真布置全年统计执法工作,积极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依法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制定年度《全区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分季度分专业制定执法检查目标计划,有序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建立纪检监察监督与统计执法监督贯通协同机制,及时发现潜在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与区审计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统计监督和审计监督协作配合的工作办法》文件,从制度层面规范和加强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

岱山县局:依法治统,全面加强统计法治建设工作。通过县委常委会、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主要领导对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的认识。建立《岱山县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各级领导统计防惩责任。依托统计联网直报系统、“一体化统计监督”系统,实现“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覆盖率100%,公开率100%,掌上执法率100%。与县纪委监委联合制定对乡镇、有关部门的统计造假检查方案,联合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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