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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实现居民身份证全国通办

日报讯 (记者张亮 通讯员苏锦安)新年伊始,市公安局新推便民服务举措。昨起,南通全市范围内的所有居民身份证办理窗口,全面受理外省市居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以及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包括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业务。南通也成为全省首批全面实现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业务类型、服务对象全覆盖的城市,极大方便了全国各地在南通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群众就近办理居民身份证。

“真的很方便,不用来回折腾。”昨天一早,老家四川的刘风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来到海门区三星派出所居民身份证业务窗口咨询,得知自己在南通就可以申领居民身份证,刘风非常开心,现场申请办理,并点赞南通“万事好通”。截至当天16时,共有116名在南通工作生活学习的群众享受到了新政带来的便利。

根据省公安厅《关于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的通知》有关要求以及总体安排,市公安局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充分发挥居民身份证管理信息化优势,积极开展难题攻坚,顺利完成各项准备任务。目前,外省市在南通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本人可向现居住地派出所或就近的居民身份证受理点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如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在证件制作完成前,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向受理地公安机关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需要注意的是,未满16周岁公民申请,必须由监护人陪同办理,并提供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监护人亲属关系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及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或者申请人合法稳定就学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无须缴纳工本费,换领、补领需交纳20元工本费,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3个工作日内,群众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受理机关领取或自愿申请邮寄业务(邮费自理),证件将直接寄递到指定地点。

据悉,2016年,我市开始受理外省居民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业务。2022年11月19日,我市公安机关开通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业务,16省市居民首次申领身份证可在南通办理,无须往返户籍地申领。截至目前,共为外省户籍人员办理居民身份证5.3万余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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