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北京9月9日讯 记者郄建荣 自然资源系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仍处于量大多发态势,案件总量在国务院各部门中排名靠前。因此,自然资源部日前明确提出,在征地过程中,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必须严格履行批地前法定程序,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从源头上减少征地纠纷。
自然资源部要求,依法履行职责,规范行使权力。其中,在征地过程中,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必须严格履行批前的告知、确认、听证和批后的公告、登记等法定程序。同时,要求完善征地信息公开制度,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自然资源部明确提出,能公开的征地信息要全部公开,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法定要求的信息公开申请;不断扩大征地信息主动公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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