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新闻

首页>新闻频道>国内新闻>权威发布

中国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原标题:非禁即入!我国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非禁即入!我国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新闻截图

  12月25日,我国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标志着我国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实现“非禁即入”。清单包括“禁止准入类”和“许可准入类”两大类,一共151个事项,比此前的试点版负面清单缩减了177项。清单还将根据今后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记者于佳欣、安蓓)

  【相关阅读】

  中国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共151个事项

  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25日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这标志我国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党中央为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一重大制度创新,有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真正实现“非禁即入”;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实现规则平等、权利平等、机会平等;有利于政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利于推动相关审批体制、投资体制、监管机制、社会信用体系和激励惩戒机制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清单主体包括“禁止准入类”和“许可准入类”两大类,共151个事项、581条具体管理措施,与此前的试点版负面清单相比,事项减少了177项,具体管理措施减少了288条。

  其中,禁止准入类事项4项。分别是法律法规明确设立的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禁止投资和禁止新建的项目,以及“禁止违规开展金融相关经营活动”“禁止违规开展互联网相关经营活动”。对于禁止类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

  许可准入类事项共147项,涉及国民经济行业20个分类中的18个行业128个事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事项10项,《互联网市场准入禁止许可目录》事项6项,信用惩戒等其他事项3项。对于许可准入类事项,由市场主体提出申请,行政机关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或由市场主体依照政府规定的准入条件和准入方式合规进入。

  2016年3月,我国制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在天津、上海、福建、广东四省市先行试点。2017年,试点范围扩大到15个省市。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形成了2018年版负面清单。

  发改委:《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已上报

  发改委表示,今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认真总结近两年来试点工作的好的经验和做法,经多次征求各地区、各部门意见,修订形成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目前已上报党中央、国务院。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制度。在党中央、国务院批复这个清单以后发改委将联合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并且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实施。

  2019年中国有望进一步缩减外商投资负面清单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2018年全国商务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国将进一步扩大对外资的市场准入,外商投资负面清单2019年有望进一步缩减。

  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司长唐文弘在22日召开的全国商务工作会议期间接受记者提问时如此表示。

  今年以来,为扩大开放、积极吸引外资,我国出台了一系列举措。6月,国务院公布了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包括6方面23项举措。在放宽市场准入方面,我国出台了新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外资限制性措施大幅减少到48条,缩减了近四分之一。此外,还发布了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在文化、资源、种业、电信等领域进一步扩大开放。

  在一系列开放举措的推动下,今年以来我国吸引外资保持稳中向好态势。商务部数据显示,1-11月,全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54703家,同比增长77.5%,实际使用外资1212.6亿美元,同比增长1.1%。

  日前闭幕的201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已明确,要放宽市场准入,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保护外商在华合法权益特别是知识产权,允许更多领域实行独资经营。

  唐文弘表示,2019年商务部将协调推动持续放宽市场准入,推动在负面清单以外领域,全面清理取消针对外资的准入限制,实现市场准入内外资标准一致。

  此外,商务部还将研究增设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具体方案;抓紧研究提出海南分步骤、分阶段建设自由贸易港政策和制度体系,加快探索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进程;推动出台国家级经开区高质量发展政策文件;组织各地、各部门废止修订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025-84707368,广告合作:025-84708755。
6971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