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规范线上经济秩序——
商家再不用被迫站队“二选一”
“双11”来临,线上经济火热发展的同时,一些商家被迫站队“二选一”、促销规则暗藏玄机等问题也不容忽视。
为破解这些线上经济存在的难点痛点,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税务总局三部门日前联合召开规范线上经济秩序行政指导会。会议强调,互联网平台企业要直面存在的问题,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勇于担当社会责任,不断强化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共同促进线上经济健康规范发展。
会议从九个方面对互联网平台企业提出了明确要求——
不得滥用市场优势地位排除限制竞争。不得实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垄断协议和违法进行经营者集中等行为;不得滥用优势地位强迫商家站队“二选一”,对平台内经营者的选择平台行为实施不合理限制或附加不合理条件;不得利用技术手段实施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
自觉维护线上经济竞争秩序。杜绝刷单、刷评、炒信等失信造假行为,不得发布浮夸的直播带货“战报”虚增流量,不得从事商誉诋毁、裹挟交易等违法违规竞争行为,或依托算法推荐、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分析进行“隐形”不正当竞争行为。
加强线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治理。严格落实产品质量责任,严控假冒伪劣商品宣传和销售流通,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积极协助执法部门查处侵权假冒违法行为。
加强食品安全治理。严格履行入网经营者资格审查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保证入网经营者注册、许可证明文件的真实性,不得销售来路不明、渠道非法、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食品。
加强广告审核。严格规范广告发布行为,提高广告品位。
加强平台内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加强对价格促销方案的事前审查,加强对虚假打折行为的管控,不得借助自身优势地位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
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依法落实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产品“三包”等规定,积极探索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创新。
加强个人信息保护。高度重视消费者个人信息数据安全、使用与保护,严格防范个人信息数据被泄露和滥用。严控各类平台和App过度收集用户数据且泄露和滥用,避免电信欺诈等次生风险发生。
依法履行纳税义务。遵守《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
会议强调,“双11”后,市场监管部门要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依法查处一批违法案件,密集出台一批规章制度。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已经公布了《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接下来还将制定出台《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平台经济行业的反垄断指南》等一批规范线上经济发展的制度措施。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将督促指导平台企业提高内部管理能力,履行法定义务,落实主体责任,共同维护线上经济公平竞争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