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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时评:重拳整治“纸面服刑”“提‘钱’出狱”

  8日提请审议的“两高”工作报告安排2021年工作时都提到,整治“纸面服刑”“提‘钱’出狱”,分别要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严格规范和开展专项监督。重拳严打“纸面服刑”“提‘钱’出狱”,体现出捍卫法治尊严、维护司法公信力的坚定决心,是对群众公平正义呼唤的积极回应。

  从山西任爱军7次违规违法减刑,到云南孙小果被判死刑后违规减刑出狱,再到内蒙古巴图孟和故意杀人后“纸面服刑”15年、王韵虹“纸面服刑”7年案件……一段时间里,多起涉及违法违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案件接连出现,刺痛公众敏感神经。虽然“漏网之鱼”又被捉回,“害群之马”已被清理,但仍需警钟长鸣。

  刑罚执行的公平公正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一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刑罚执行制度,运行在高墙电网之内,但不能游离于监督视线之外。否则容易滋生腐败、产生不公。梳理典型案件可见,这既有个别地方刑罚执行理念存偏差的原因,也有部分法律和文件规定操作性不强或不明确等制度漏洞的缘故,更多是个别执法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失职渎职造成的。

  对刑罚执行出现的问题,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但绝不能止于此。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要求“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监督”,抓住了问题要害,拿出了解决良策,必将推动刑罚执行制度机制完善。下一步还应充分发挥巡回检察制度优势,全面倒查倒追不留死角,用好全国法院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信息网,严格实质审查和审理程序,大力提升规范化水平和透明度。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决不允许任何人享有法外特权,决不允许对任何人法外开恩,坚决消除“纸面服刑”“提‘钱’出狱”,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才能真正使法治信仰深植人心。

  (原题为《重拳整治“纸面服刑”“提‘钱’出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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