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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减轻群众负担 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

  李克强对全国优化生育政策电视电话会议作出重要批示强调

  减轻群众生育、养育、教育负担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孙春兰出席会议并讲话

  全国优化生育政策电视电话会议7月27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出重要批示。批示指出:人口问题是关系中华民族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我国人口发展变化形势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切实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加快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相关经济社会政策与生育政策配套衔接,减轻群众生育、养育、教育负担。要维护好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把这项利国利民的好事办好!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出席会议并讲话。她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以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为重点,以完善生育服务体系为支撑,以降低婚嫁、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为保障,破除影响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思想观念、政策法规、体制机制,促进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政策同向发力,保障人口发展战略目标顺利实现。

  孙春兰指出,要抓紧推进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工作,清理废止社会抚养费等规定,加强政策调整衔接。加快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扩大妇幼健康资源供给,提升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能力,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完善托育服务体系,综合运用规划、土地、住房、财政等支持政策,发展普惠托育服务,鼓励用人单位等社会力量提供多种形式托育服务,2025年每千人口托位数达到4.5个。研究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研究实施差异化租赁和购房优惠政策,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尊重妇女生育价值,严格落实产假、哺乳期假等制度,依法维护妇女劳动和社会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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