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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剥夺运动员参加冬奥会权利实属侵犯人权,很不人道

  北京冬奥会已进入最后100天的冲刺阶段,疫情防控和筹办工作有条不紊推进,全球冰雪健儿刻苦备战,期待早日来到中国共襄盛会。世界冰壶联合会主席凯特·凯斯尼斯近日在北京“冰立方”表示:不想再等100天了,希望北京冬奥会早日到来。凯斯尼斯对北京冬奥会的热切期盼,代表了全世界体育界官员、教练员和运动员的共同心声。

  然而与此同时,也应警惕国际上不时出现的杂音。一些反华人士打着“人权卫士”的旗号,呼吁抵制北京冬奥会。他们的言行不仅违背了全球运动员的心愿,损害了运动员的权益,是典型的损害人权的行为,而且搞错了“抵制”对象。看似针对中国,板子却打在奥林匹克大家庭身上。

  作为奥林匹克运动总章程,《奥林匹克宪章》中明确规定,奥林匹克运动会是国际奥委会的专有资产,国际奥委会拥有与之相关的全部权利。国际奥委会将举办奥运会的荣誉和责任授予某个城市,即奥运会举办地。

  从这点来说,国际奥委会是奥运会(包括夏奥会、冬奥会、青奥会)的唯一主办方,而无论是今年夏天举办奥运会的日本,还是即将举办冬奥会的中国,都是从国际奥委会手中获得了某一届奥运会的举办权,倾注热情,出钱出力,为推动奥林匹克运动发展做贡献。在奥运会、冬奥会筹办举办过程中,国际奥委会拥有很大的建议权、指导权甚至决定权。各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则在赛程安排、规则制定、裁判选定、器材选择等重要事项上拥有决定权。举办城市虽然也有较多的权利,但更多是在为国际奥委会、各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和全球运动员搭建一个切磋技艺、交流情感、增进友谊的舞台。

  因此,所谓“抵制北京冬奥会”,实际上是在公然挑衅和反对国际奥委会、国际体育界和全球运动员,也是亵渎奥林匹克精神、奥林匹克理想。

  对于备战四年的各国和地区运动员来说,奥运赛场是争取荣耀、成就梦想的舞台。渴望参加北京冬奥会,是全球运动员最基本的权利和最强烈的共识。两枚冬奥金牌得主、美国运动员希弗林表示,希望能够参加北京冬奥会高山滑雪比赛。伦敦奥运会男子跳远冠军、英国选手格雷格·卢瑟福德“跨界”入选英国雪车队,期待成为英国历史上第一位拿到夏奥会和冬奥会奖牌的运动员,“我希望创造历史”。

  国际奥委会副主席、澳大利亚奥委会主席约翰·科茨认为,将运动员聚在一起,相互竞争,交流想法,分享他们的人生故事和梦想,这真的很重要。更重要的是,全世界都能看到,奥运会、冬奥会是如何创造友谊、理解、尊重和团结的气氛的。

  在东京奥运会前召开的国际奥委会第138次全会期间,奥林匹克格言增加了“更团结”,是切合时代发展和进步、符合全球体育界根本利益和诉求的明智之举。所谓“抵制冬奥会”,鼓噪分裂,与“更团结”理念背道而驰,不得人心。所谓“抵制冬奥会”,剥夺运动员参加冬奥会的权利,实属侵犯人权,是不道德和不人道的行为,为全世界运动员所不齿和唾弃。

  奉劝国际上一些反华人士,多学习一些奥林匹克基本知识,少一些自以为是。逆历史潮流而动,违背全球运动员的心愿,注定只有失败一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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