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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破除“千校一面”,让高校科学定位、办出特色?

  好大学的标准不止一个,高校分类评价尊重了高校多样性的基本规律,需要持续吸纳高校深度参与高校分类评价体系的迭代更新,不断完善评价体系的绩效评估、诊断分析和价值发现等功能。多样性也是高等教育进入普及化发展阶段的基本特征,只有不同类型的高校都追求卓越、办出特色,高等教育才能为国家现代化提供全面支撑。

  究竟怎样才能公平、客观地评价大学的办学水平?近日江西交出了自己的“答卷”。

  江西省教育厅出台的《江西省普通本科高校分类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从构建高校分类体系、推动高校分类发展、实施高校分类评价出发,加快推动高校内涵特色发展。

  其实,江西的做法并非首创,近年来,高校分类管理已在我国遍地开花。

  为不同的高校分别设置发展路径

  “高校分类考核管理的目标,是为加快构建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推动高等教育‘突围’。”江西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

  科技日报记者从江西省教育厅获悉,《实施办法》立足江西高校实际,结合江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将江西普通本科高校总体划分为“研究型”和“应用型”,其中研究型又分为学术研究型和教学研究型。

  江西省教育厅根据江西高校整体发展规划和具体分类标准,结合学校申报意愿,统筹研究确定各个高校类型,正式启动了对43所普通本科高校的分类管理,其中4所高校定位为学术研究型高校、9所高校定位为教学研究型高校、30所高校定位为应用型高校,并计划后续从应用型高校中遴选8—10所示范应用型高校给予重点支持和建设。

  对高校进行分类考核管理,划分的标准是什么?

  该负责人提到,这样的分类体系既考虑了高校发展基础和现实条件,更是推动高校分类规划、分类发展的引导框架。研究型高校重点加强一流学科和主干学科建设,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加快建设成全国高水平大学,力争进入国家“双一流”高校;应用型高校主动对接地方产业需求,鼓励适度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努力打造与江西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应用型本科教育体系。

  “江西实行差别化分类考核,分别研制研究型和应用型高校两类评价指标体系,在一流专业、一流课程、教学成果、教学改革项目、教学名师等方面,分别设置赛道,采用不同的评价标准。此外,江西建立了同一类型内竞争、不同类型间合作的机制,激发高校内生动力。同时,江西还强化分类评价结果的导向作用,逐步推动分类评价结果与教育资源分配、政策支持、班子考核、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等进行‘硬挂钩’。”该负责人说道。

  “高校分类管理的理念是‘量体裁衣’,即根据客体的实际情况制定差异化、发展性的质量标准体系,避免高校不顾自身发展实际,根据统一标准‘削足适履’。”南昌师范学院党委副书记、校长张艳国说。

  分类管理促进高校差异化发展

  有人认为,我国部分高校缺少差异化,究其根源,主要原因在于管理模式和评价导向趋同。高校分类管理改革一直被认为是破除“千校一面”问题的关键之举。

  同济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副所长张端鸿认为,高校分类管理将会给高等教育带来革命性的变化。

  首先,分类管理让高校发展从“一列纵队”变成“多列纵队”,有助于全社会教育资源统筹,更好的服务于学科建设和产业需求,并克服追求规模发展和综合转型的冲动,强化高校分类发展、特色发展的内生动力。

  其次,分类管理可以让高校明确自身发展目标,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评价体系,清晰地呈现高校的长板和短板、规模和效益、综合水平和单项水平等。

  “好大学的标准不止一个,高校分类评价尊重了高校多样性的基本规律,需要持续吸纳高校深度参与高校分类评价体系的迭代更新,不断完善评价体系的绩效评估、诊断分析和价值发现等功能。多样性也是高等教育进入普及化发展阶段的基本特征,只有不同类型的高校都追求卓越、办出特色,高等教育才能为国家现代化提供全面支撑。”张端鸿说。

  未来应重点加快分类标准建设

  高等教育分类管理问题是21世纪以来我国着力研究与解决的重大课题。2021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再次强调,要“推进高等教育分类管理和高等学校综合改革,构建更加多元的高等教育体系”。

  据悉,2015年,上海出台了《上海高等教育布局结构与发展规划(2015—2030年)》,在全国率先实施高校分类管理改革。2018年,上海对市内62所普通高校进行分类管理。上海高校分类管理的成功既打破了高等教育同质化办学倾向,也为全国高校做好了样板。上海在高等教育评估方面积极总结成功经验,已形成了可复制的“上海模式”,浙江、山东、辽宁、天津等地随之也纷纷开展高校分类管理。

  但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迅速发展,高等教育结构日趋复杂,社会对高等教育的诉求日趋多样。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对于本科高校自我定位的一项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我国2738所普通高校的自我定类达60余种。从高校自我定位的名称或者描述上看,较为杂乱,缺乏规范性,甚至还有近28.1%的高校没有给出明确的定类。此外,就已经明确了自我定类的高校而言,许多高校包括有些“双一流”高校几乎普遍存在着学校定类与实际办学行为不符、盲目追求“高大上”以获取有利资源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与缺乏统一的、公认的高校分类标准等不无联系。因此,针对以上问题,不少教育专家认为,加快出台各类高校设置标准、调整资源配置方案、加快实施高校分类评价等应当成为未来我国高等教育分类管理体系的建设重点。

  “建议教育管理部门多维度考察高校的办学投入和产出、办学历史与绩效、办学优势与特色等,明确各高校办学标准和办学方向,最终形成同类型各层次的高校能够充分释放办学活力,公平竞争;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高校加强合作,联合培养跨领域、复合型、高层次人才的格局。”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教授刘振天认为,当前在我国高等教育分类管理制度顶层设计上,政府尚未出台明确的不同类型高校设置标准。而分类标准的缺失,严重影响着我国高等教育分类管理改革的深入和推进。目前我国高等教育已步入普及化发展阶段,如不及时解决高校设置标准问题,分类管理将更为复杂和困难。

  张艳国也认为,制定科学的分类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尤为重要,还要抓住核心点,促进高校高质量内涵式发展,实现优胜劣汰。只有合理地运用评价结果才能更好地发挥评价的导向、激励、调节等功能,让高校驶入快速发展、良性发展的快车道,形成人才辈出、人才济济的良好局面。(张端鸿 同济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副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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