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交易,李某某都格外小心。
他将盗猎来的野生动物死体快递给下家,只留自己的电话和化名。货到目的地,快递员给他打电话,他再给买家打电话去收货。
支付环节,他也特别“讲究”,进货时只付现金;出货时不直接收钱,而是让对方把钱转到朋友的微信上。
1985年出生的李某某如此“有经验”,皆因有过犯罪前科。早在2012年,他就因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5年。
但这一次,他还是栽了。今年6月,四川射洪警方在四川多地,以及广东、广西将李某某等15人抓获归案,查获死体果子狸、白面狸、猪獾、野兔、蛇389只(条),活体果子狸533只。查明“总经销”李某某从今年1月至案发,发往广东、广西等地的死体果子狸、白面狸共计5100多斤,并在其住处查获死体果子狸、白面狸2200余斤。
这背后,还有着数千斤果子狸、白面狸等野生动物的交易流水,以及盗猎、贩卖野生动物的“黑色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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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窗事发
民警搜救走失老人 意外发现捕兽夹
去年底,四川射洪市公安局金华派出所民警在搜救走失老人时,意外发现山林中安置的捕兽夹。民警注意到,这种捕兽夹还配置了报警器,一看就是“专业”的盗猎行为。
金华派出所把这个线索反馈给了射洪市公安局森警大队,森警大队随即展开调查,并很快排查到了一名可疑男子——绵阳三台人王某某,并同时锁定了其身边的梁某。
射洪市公安局森警大队副大队长梁宇表示,王某某和梁某网购大量捕兽夹和报警器,然后将捕兽夹绑上报警器,放在射洪、西充等地的山上,用于捕猎果子狸等野生动物。
民警发现,报警器分别编有序号,其信号可以通过一款软件连接到手机,当有动物被捕兽夹夹住后,报警器就会在手机上发出信号,并能定位。盗猎嫌疑人再根据信号上山“收货”。
办案民警没有立即抓捕,而是沿着交易链条顺藤摸瓜,发现,王某某和梁某把捕获的野生动物卖给了四川大英县的熊某某,熊某某又把货交给四川宜宾的李某某。而在对李某某的追查中,办案民警又锁定了其在四川资阳、巴中等地的“上线”。
2
黑产链条
野生动物被层层加价 卖到广东、广西
据梁宇介绍,李某某的家在宜宾屏山县农村,经营着一个养殖场。但同时,他也向4个“上家”收购野生动物。而他的4个“上家”,有的直接去山上盗猎,有的是“中间商”。
“主要收购果子狸、白面狸,因为价格高,市场需求大。”梁宇告诉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狩猎的王某某等人,将果子狸以55元/斤左右的价格,卖给“中间商”熊某某;熊某某再以75元/斤左右的价格,卖给李某某。李某某将收购来的野生动物死体,再以100元/斤左右的价格,卖向广东、广西。
6月11日,专案组在宜宾、遂宁、绵阳等地将李某某等多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进一步审讯中,李某某又供出其在巴中的“上家”,3名盗猎者于6月29日落网。
而在对李某某快递单号、通话记录进行调查后,警方又摸排出广东、广西的收件人7人。其中,广西梧州的李某和广东云浮市的刘某某购买金额较大,两人于今年7月分别被抓获。
据射洪警方信息,目前该案15名犯罪嫌疑人到案,包括了从盗猎者、中间商、总经销,直到消费者的整个产业链。专案组共查获死体果子狸、白面狸、猪獾、野兔、蛇389个(只),活体果子狸533只。查明“总经销”李某某从今年1月至案发,已经发往广东、广西等地的死体果子狸、白面狸共计5100多斤,并在其住处查获死体果子狸、白面狸2200余斤。梁宇表示,按照一个死体果子狸7-8斤的重量,总计上千只。
3
落网背后
“总经销”反侦察能力强 只用现金收购
办案民警发现,早在2012年,“总经销”李某某就因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5年。因此,有着“行业经验”的李某某,反侦察能力极强,“经营”过程中格外谨慎。
李某某少则半个月,多则一个月,会开车前往三台、巴中、安岳、大英等地收购野生动物。他们会提前联系好,到达现场就迅速装车交易。在与几个“上家”的交易中,李某某只用现金,从不转账。
李某某给“下家”发货也很谨慎,订单上没有收货人的电话和名字,只留自己的电话和一个化名。货物到达目的地后,送货员给他打电话,他才跟买家联系去取货。他也不直接收取买家的钱,每次都让对方把货款转给不同的朋友,然后再让朋友转给自己。
6月10日,专案组分头实施抓捕行动。李某某当天在安岳收了货后,原计划再去大英找熊某某收货,办案民警便在大英设点蹲守。但直到当天深夜,李某某并未出现在大英,而是半道调头回了宜宾。专案组人员又驱车赶往宜宾,在6月11日凌晨两点将其抓获。
梁宇称,事后得知,6月10日晚上准备从安岳到大英的李某某,在路上遇到了查酒驾的交警,心里不踏实的他便取消了大英的交易计划。
梁宇介绍,目前该案即将移交检察院,警方前不久也赶往了河南省调查销售捕兽夹和报警器的商家,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杨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