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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在全省率先试点贫困人口医疗补充商业保险

合肥日报讯 “大病一场,小康泡汤”,在农村地区,这一情况尤为明显。为精准破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难题,合肥在全省乃至全国省会城市中率先推出贫困人口医疗补充商业保险试点,填补了贫困人口医疗救助特惠政策的空白。记者昨日从市农委获悉,《合肥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补充商业保险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已获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其中,提出补充保险将分5段进行补偿,封顶线为25万元/人·年。

长期以来,农民群众因病致贫返贫情况十分突出。数据显示,因病致贫返贫的贫困户占比高达57%以上。解决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和返贫问题,对打赢脱贫攻坚战意义重大。《工作方案》明确,参保对象为各县(市)所有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保险期限为1年,从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在筹资标准上,今年为50元/人·年,届时将由市、县(市)财政按1∶1比例承担。

据介绍,贫困人口医疗费用的补偿顺序为:合作医疗、大病保险、政府专项救助、补充保险、医疗救助。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住院费用和特慢性病门诊费用,经合作医疗、大病保险、政府专项救助补偿后,由个人自付的合理医疗费用(含目录外医疗费用)全部计入补充保险补偿范围,按比例补偿。

在补偿标准方面,《工作方案》明确,贫困人口参加医疗补充商业保险,起付线为2000元/人,分5段进行补偿,分别是2000元(含)~1万元按50%比例给付;1万~5万元(含)按60%比例给付;5万~10万元(含)按70%比例给付;10万~20万元(含)以上按80%比例给付;20万元以上按90%比例给付。保险期间内封顶线为25万元/人·年。值得一提的是,医疗补充商业保险与大病保险实行“同窗口申请、即时性结报、一站式补偿”,最大程度方便了群众,不仅投入小、缴费低、赔付高,还能做到理赔快。

“补充商业保险,是精准扶贫、科学扶贫、内源扶贫的创新之举,真正发挥了扶贫资金‘雪中送炭’的作用。”市农委负责人介绍说。据初步测算,此项政策的实施,可使贫困人口的医疗实际报销比例在现行基础上提高20%以上。 (记者 王蔚蔚)

原标题:合肥在全省率先试点贫困人口医疗补充商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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