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为贯彻落实2016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政策,切实维护粮农切身利益,按照《安徽省重要时间段重要商品应急价格监测报告制度》规定和省价格监测局统一部署,我市在凤台县、潘集区两个中晚稻主产区启动中晚稻收购价格监测日报制度,要求这两个县区物价局指定专人负责采集和上报,确保新稻收购价格监测数据上报及时、真实、准确。同时,还要加强市场巡视和数据审核,对中晚稻价格波动幅度较大的,要及时深入收购站点核实,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向上级价格主管部门报告。(记者 孙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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