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在于,我市已启动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将在城区东、西、南、北各规划建设1个市级医养结合示范中心,服务失能、失智老人。据悉,东区项目选址瑶海区乐水路与振兴北路交口西北角,规划占地50亩、开设床位1000张;西区项目选址蜀山区环湖东路111号,规划占地面积65亩、首期开设床位1500张。两大项目均为2017年市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力争2017年初开工建设。南区和北区项目也纳入《合肥市“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将加快组织实施。
研究水环境 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议案]关于进一步加大大房郢水库水源地保护的议案
[办理]在修订《合肥市城市水源饮用水保护条例》、《合肥市董铺水库、大房郢水库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等工作基础上,市政府进一步加大水源保护工作力度。其中,建立统一的保护管理机制。成立市长任组长的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将董铺水库、大房郢水库纳入“河长制”管理,由各辖区党委一把手亲自抓水源保护。
建立饮用水源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由市环保局和水务局牵头,定期协调解决两大水库水源水质保护的重大问题,结合“河长制”日常管理,督促解决水源保护区污染问题。
实行严格的保护区管理制度。出台水源保护区规划导则,严格新建项目审批,杜绝新污染源产生。对水源保护区内乡镇进行重新规划,明确功能定位,解决其工农业需求与水源保护的矛盾;积极开展一、二级保护区污染源清理,逐步搬迁水源保护区内村庄及污染单位。
同时,我市将提高董铺水库、大房郢水库水环境治理工作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的比重,严格落实“河长制”动态监管,对列入整改的水环境保护问题实行效能问责。
据悉,我市正在谋划水环境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目前,建立全市跨界污染赔付和水环境区域生态补偿机制已纳入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相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落实。
城区烟花爆竹限放工作
[议案]关于加大《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执法力度的议案
[办理]加强对宾馆酒店、小区物业、建筑工地的烟花爆竹燃放宣传,严控红白喜事、居民搬迁、工地封顶等群众意见较大的烟花爆竹违规燃放扰民现象。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介,对查处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典型案件进行曝光。同时,将城区限放工作纳入全市效能建设考核。
同时,明确110为举报电话,要求辖区派出所及时核查举报线索,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尤其对凌晨燃放或大量长时间燃放等严重扰民的,严格处罚。
2016年截至目前,公安机关接到烟花爆竹举报警情452起,较去年同期下降18.47%, 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685起,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1200余起,较去年同期上升36.5%。统计显示,2016年,安监部门在限放区域内设置零售点593家,较2015年下降了19.2%,计划2017年以前取缔限放区内所有常年烟花爆竹销售点。
已谋划和储备农网改造项目2000多个
[议案]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农用电网升级改造的议案
[办理]组织规划编制,完成《农网改造升级规划(初稿)》编制工作,谋划和储备项目超过2000个,估算总投资约70亿元。指导各县(市)选择条件基本具备的行政村,按照不同区域、不同用途开展农村电网改造升级试点示范工程建设,在规划设计、可研编制、建设管理、运行成效等方面形成可复制、可操作的典型,便于全市推广。
学习和借鉴北方地区农村机井通电工程列入国家农网改造升级工程的经验,争取将农业生产用电(农业灌溉点、排涝泵站机房)工程纳入国家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