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为优化新生婴儿医疗保险参保办理模式,满足群众及时快捷就近办理参保缴费业务需求,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中心推出惠民便民新举措,自今年12月1日起,将我市城镇新生婴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业务下延至各县区人社部门办理,城镇新生婴儿参保人员可根据户籍归属在各县区人社部门办理新生婴儿医疗保险参保业务。该中心结合经办实际情况,详细规划各县区经办服务方案,并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在设备安装、网络连接、人员培训等方面采取统一标准、统一布置、统一规范,做到服务标准和经办标准全市一致。同时,明确人员管理责任,严格系统权限管理,系统实时跟踪记录,确保权责明晰,安全规范。
(记者李舒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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