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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通报3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 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5日,合肥市纪委监察局通报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交警支队原支队长宋美华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经查,2013年4月份左右,宋美华安排下属阮某某,到黄山用公款购买11.2万元“太平猴魁”茶叶用于送礼。另外,宋美华在任交警支队长期间,存在收受下属魏某、王某某、彭某某等人礼品礼金等严重违纪问题。2016年8月25日市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宋美华开除党籍处分;2016年9月14日市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批准,决定给予宋美华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市第四人民医院原院长李泽爱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经查,李泽爱在担任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院长期间及退休后,收受他人购物卡、储值卡共计7.47万元;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计76.75万元和0.1万美元。2016年9月8日报市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李泽爱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其涉嫌犯罪问题,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市总工会副调研员李良友违规兼职取酬问题。2014年6月,合肥某商会负责人金某某得知李良友在市总工会任职,便邀请李良友为商会做一些文书工作。此后,李良友便利用节假日和休息时间,为该商会写总结、汇报等材料,并帮助更新网站信息。该商会每月支付其报酬0.4万元,李良友共计领取报酬8.4万元。2016年11月7日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良友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市纪委在通报中表示,今年下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和市委工作部署,始终保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高压态势,坚决整治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充分发挥了严格执纪的教育震慑作用。

市纪委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做到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典型问题一律予以公开曝光;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导致“四风”问题突出的,坚持“一案双查”,既严肃处理违纪人员,又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党组织的责任,用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徐晋 合肥晚报 合肥都市网记者 李京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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