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企业才能称为“科技小巨人”?《合肥市科技小巨人企业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提出,科技小巨人企业是指拥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及与之相适应的研发投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服务、有一定的经济规模和较好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其特点是创新活力足、成长性好、市场潜力大。
《办法》明确了我市科技小巨人企业的备案条件与程序,进一步加强对小巨人企业和项目的管理,通过科技项目、科技金融、产学研及创新联盟、知识产权政策支持和保护、人才建设等方面对科技小巨人企业予以支持,同时建立了企业期满复审和退出机制。
入选科技小巨人的企业将享受一系列支持政策。据了解,科技小巨人企业将被优先推荐承担国家或省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争取国家和省相关项目资金支持。对增长速度快、发展潜力大、行业带动作用明显的科技小巨人企业(已备案),根据《合肥市财政资金“借转补”管理办法》,择优给予自主创新研发项目支持。
此外,我市还将鼓励省、市产业投资基金优先支持科技小巨人企业,支持其上市融资。组织风险投资机构、科技保险服务机构与科技小巨人企业进行对接,促进金融担保机构建科技小巨人企业信用担保贷款池,为其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支持在行业细分领域组建以科技小巨人企业为龙头的产业创新战略联盟,开展协同创新和市场开拓。促进科技小巨人企业与高校院所、创新平台的对接,特别是与我市创新平台和战略性产业研究院的产学研结合,加速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
值得关注的是,科技小巨人企业除了获得资金、政策的扶持外,还能得到强力的人才支撑。据悉,我市将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小巨人企业搭建高端人才平台,建设博士后工作站、院士专家工作站等;搭建与国内外龙头企业对接平台,组织企业参加专业会展、技术研讨交流等活动,提高企业的行业影响力和产品知名度。 (记者 王弘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