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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健康脱贫工程实施意见发布 县域内将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机制

据介绍,贫困人口在乡镇卫生院和县级、市级、省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补偿比分别提高到80%、70%、65%、60%,其中患特殊慢性病住院治疗的再提高5个百分点。

此外,患重大疾病按相关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补偿比提升至70%;贫困人口县域内普通门诊医药费用限额内实际补偿比提高到70%;常见慢性病门诊按病种付费,补偿比提高至75%;特殊慢性病门诊参照住院治疗的补偿标准给予补偿保障。

记者 沈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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