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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机关单位养老改革将启动 从财政供养向基金支付转变

个人缴费基数超过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予计入;低于60%的,按60%计算。

待遇计发上,由改革前按照本人退休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改为按照退休时上年度社平工资、缴费年限、缴费水平等因素计发。

目前,安徽省的政策制度、经办模式已基本确定,参保登记即将全面启动。据统计,此次改革涉及江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及退休人员共计9万余人。

记者获悉,芜湖已经按照规定,开展了预扣预发。从2014年10月起,按月预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并预发了改革后退休人员的待遇。今年还首次同步调整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后者和前者一样,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高龄倾斜调整。

目前,芜湖正加紧做好业务准备,启动了养老保险数据采集,按照“积极稳妥、先易后难、分批实施”的原则,组织推进登记缴费、待遇领取等各项业务经办。

记者 程茜 实习生 代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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