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委组织部获悉,2016年度我市“百人计划”引进32名专家,其中创新型领军人才24人,创业型领军人才8人。入选专家都为我市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急需紧缺人才。推荐阅读》》》:合肥“百人计划”专家最高可获资助300万元 未履职者实行“退出”
据悉,市“百人计划”专家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授予“合肥市创新领军人才”、“合肥市创业领军人才”称号,颁发入选证书。此次入选“合肥市创新领军人才”的专家分别来自泰禾光电、赛为智能、龙迅半导体等知名企业,入选“合肥市创业领军人才”的专家分别来自安徽超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革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合肥云之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
对于入选“百人计划”的专家,我市将给予一定额度资助,其中,给予创新型领军人才每人30万~50万元资助、创业型领军人才每人100万~300万元资助。市级与专家所在地的县(市)区、开发区各承担50%。市级承担的资助经费在入选后第一年度拨付到位,县(市)区、开发区承担的资助经费在履行考评程序后,在入选后的第二年度、第三年度分两批拨付到位。市直单位引进的专家由市人才办会同市财政局依据年度考核结果,按时拨付资助资金。
各级财政资助经费由用人单位负责管理使用,其中60%用于专家生活补助,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或分年度资助专家本人;40%用于专家自主选题研究、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必须认真落实市“百人计划”专家相关政策措施,在资金、项目等方面给予支持,并积极探索创新科研和管理机制,创新考核评价和薪酬制度,为入选专家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
市人才办负责人表示,用人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落实市“百人计划”专家在居留、落户、就医、子女就学、配偶安置等方面的政策待遇,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主管部门须帮助用人单位解决市“百人计划”专家管理服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协商落实专家相关待遇。
据悉,市“百人计划”专家入选3年内,由所在县(市)区、开发区或市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每年进行考核评估,重点考核专家在岗情况、年度工作完成情况、作用发挥情况。考核结果上报市人才办,并作为兑现资助余额的重要依据。(记者 许超众)推荐阅读》》》:合肥2017年基础设施大建设计划项目出炉 878个项目总投资4625.8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