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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区出租车经营权本月起无偿使用 的哥的姐“份子钱”少了不少

在2017新年到来前后,在不少地方,出租车经营权无偿使用正式被提出。早在去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曾就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下发过指导意见,其中提出: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使用。无偿使用意味着什么?逐步实行无偿有期限使用经营权之后,出租车行业会发生什么变化?新规如何影响你我他?对此记者进行了调查。》》》推荐阅读:合肥出租车“新政”出台 传统出租车经营权全部无偿使用

各地提出出租车经营权无偿使用政策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暂行)》本月起开始实行。“实施意见”明确:市区巡游车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使用,停止收取有偿使用费。记者走访发现,实施意见的实行,让的哥的姐的“份子钱”也少了不少。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暂行)》明确指出:将改革经营权管理制度,市区巡游车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使用,停止收取有偿使用费,已收取的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经营权期限为8年,届满后,以公平竞争方式重新确定经营者。在经营期内,经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考核合格的经营者,优先取得经营权。合肥市运管处处长陈剑波说:“通过修改合肥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停止收取经营权有偿使用费,退换已收取的保证金,健全利益分配制度,理顺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行业管理体制,减轻行业人员负担,提升行业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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