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提出出租车经营权无偿使用政策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暂行)》本月起开始实行。“实施意见”明确:市区巡游车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使用,停止收取有偿使用费。记者走访发现,实施意见的实行,让的哥的姐的“份子钱”也少了不少。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暂行)》明确指出:将改革经营权管理制度,市区巡游车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使用,停止收取有偿使用费,已收取的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经营权期限为8年,届满后,以公平竞争方式重新确定经营者。在经营期内,经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考核合格的经营者,优先取得经营权。合肥市运管处处长陈剑波说:“通过修改合肥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停止收取经营权有偿使用费,退换已收取的保证金,健全利益分配制度,理顺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行业管理体制,减轻行业人员负担,提升行业服务质量。”
推荐阅读:西安玉石老板在新桥机场被接走遭抢劫 上演合肥版“疯狂的石头”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025-84707368,广告合作:025-84708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