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申请人具有合肥市区户籍或居住1年以上;申请人具有大中专以上学历;申请人自毕业当月起未满5年;申请人在合肥市区用人单位工作,有手续完备的劳动(聘用)合同(截至申请时,劳动合同剩余期限满1年),并正常连续缴存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合肥市区无私有住房,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待遇;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符合合肥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申请人年满18周岁;申请人持有就业地居住证;申请人在合肥市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截至申请时,劳动合同剩余期限满1年),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18个月(含)以上;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合肥市区无私有住房;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符合合肥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 任金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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