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

首页>地方频道>合肥>民生

合肥安全生产“黑名单”纳入信用体系建设 上榜企业将遭“一票否决”

按照规定,企业进入“黑名单”的管理期限,一般为自“黑名单”管理部门入库公布之日起1年(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以暂扣时间为限)。若连续进入“黑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从第2次纳入“黑名单”起,管理期限延长为3年。管理期限内未发生新的符合纳入“黑名单”条件行为的,由该生产经营单位于期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信息采集部门提出信息移出申请,经确认后作出移出决定。

值得一提的是,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市级“黑名单”报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办公室的同时,还将通过市安监局网站以及有关媒体,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向社会公开。

“黑名单”企业将遭“一票否决”

进入“黑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将成为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重点监管对象。届时,相关监管部门将把其纳入常态化暗查暗访机制,不定期开展检查,加大执法检查频次,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检查,每年至少约谈其主要负责人1次。

《暂行办法》还规定,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对被纳入“黑名单”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各项制约措施和惩戒制度。在纳入“黑名单”管理期间,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该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一律不得评先评优。与此同时,对纳入“黑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关部门和单位还将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在信誉评级、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保险费率、财政奖补、招投标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禁止或提高费率。>>>推荐阅读:别再相信这些“神药”啦! 安徽食药监通报15家宣传假药网站

(记者 王蔚蔚)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025-84707368,广告合作:025-84708755。
10488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