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市级就业见习基地必须具备一定条件,如能够提供一定数量且适合高校毕业生见习的岗位,每年提供的就业见习岗位不得少于30个,提供的就业见习时间为3~12个月,高校毕业生见习期满留用率不低于30%。申报单位须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具有一定发展潜力和规模,并安排专门的见习指导老师,制定完备的就业见习管理制度。
即日起至2月28日,有意向、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可自行向合肥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中心申报,县(市)、区(开发区)级就业见习基地由所属公共人才服务机构推荐申报。此次申报,将由合肥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中心对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初步意见。对经审核认定具备就业见习条件的单位,经市人社局审批认定、社会公示后,予以授牌。
毕业1年内离校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1800元。见习期满后,与见习人员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人数占当年度见习人员50%以上的就业见习基地,根据吸纳见习人员就业人数,我市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基地一次性奖励。
据悉,去年,全市累计建立295家就业见习基地,安排就业见习人员2140人。 (记者 许超众) 》》》推荐新闻:合肥一大学生做兼职被骗2万多元 频频收到借债平台催款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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