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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公积金部门首次曝光违规失信企业 因其提供虚假材料

今日,记者从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了规范住房公积金业务委托办理的管理,从今年起,凡是代理单位为委托单位和个人提供虚假材料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将终止办理住房公积金全部业务,列入“黑名单”并网上发布。首次因为提供虚假材料而被终止办理住房公积金全部业务安徽世纪基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今日就被作为违规失信单位网上发布。》》》推荐阅读:安徽高职考试出现泄题?官方:系考生恶作剧先上传了错误答案后替换

凡代理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单位注意了,必须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并提供相应的办理资质证明材料。凡不具备资质的一律不得从事住房公积金业务代理,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不受理其代理的住房公积金委托业务;代理单位办理委托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等各种业务时,除需提供规定的必要材料以外,还需提供委托代理协议;办理个人变更增减业务需提供社保中心出具的机制《合肥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合肥市社会保险单位参保证明》。

新的代理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时,需提供委托单位的代理协议,并注明代理人数等有关事项,不得同时在合肥市公积金中心和省直公积金分中心分别开设账户。代理单位应于每年1月主动向合肥市公积金中心报送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数和参加的职工人数。

一个委托单位只能确定一个缴存比例,且在5%至12%政策规定的范围内。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合肥市当年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不得高于上一年度合肥市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委托单位需要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的,代理单位应按合肥市公积金中心提供相关审核材料及委托代理协议。合肥市公积金中心只向代理公司出具《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 (记者 任金如)》》》推荐阅读:合肥大专及以上学历白领超9成 期待薪资待遇可超250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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