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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助纳入民生工程 去年管理治疗率达85.4%

记者从市政法委获悉,我市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时纳入低保,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同时,对流浪乞讨和“三无人员”中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住院治疗费用实行财政据实报销,力争不让一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因贫困得不到救治。

 

据介绍,去年,我市继续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助纳入民生工程,实施市、县区两级财政救治救助,其中,市级财政全年支付1230万元。市残联牵头,继续将残疾人托养服务、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生活救助纳入民生工程,依据每人每月400至1600元标准,购买集中托养、居家安养、日间照料等残疾人托养服务。我市对9346名贫困精神残疾人每人提供1000~1200元/年的药费补助,对10332名贫困精神残疾人每人提供400~1500元/年的生活救助。去年全市相关患者管理治疗率达85.4%。

针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问题,我市成立了精神卫生防治中心,承担对全市精神卫生防治业务管理和指导,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并举办全市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培训班,选派无精神专科机构的县和城区医生参加为期一年的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逐步缓解基层精神卫生人力资源缺乏的现状。同时,对3级以上监护对象,均建立由村居干部、社区民警、精防医生、残联专干、民政专干组成的五人监护管理小组。

围绕经费保障,我市积极推行“医保先保、符合条件的医疗救助、民生工程兜底”的多渠道投入办法,形成具有本地特色的分级兜底保障措施:对0~5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门诊服药费用,按照每人每年1200元救助标准,由市、县区财政予以分级保障;对录入公安库全国重性精神病人系统的我市户籍患者,市级财政给予每人每年首次住院6000元补助,年内第二次住院,再由县区级财政给予6000元救助;对3级以上、属于低保对象的本市户籍患者在定点医院的住院治疗费用,由市、县区财政兜底保障,切实做到经费保障兜底。

此外,对于新增或复发的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我市相关部门将劝导家属主动送医,公安、民政、定点医疗机构实行联动救治,财政据实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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