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规划》实施年限为2016-2020年,实施范围为合肥市本级及长丰县、肥东县、肥西县、庐江县和巢湖市。《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全市拟新增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134525套、1501.7万平方米。
《规划》提出,今后,将对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以及外来务工人员等三类人群做到“应保尽保”。到2017年底,基本完成城市棚户区改造;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全市集中连片的棚户区改造。到“十三五”末城镇保障性住房(含棚户区改造)覆盖率要达到23%。
《规划》还明确,合肥市将逐步完善具有特色的、多元化的住房保障体系。通过新建、改建、配建等多种方式,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多渠道增加保障房源,实行差别化管理,统筹使用。
转变 分档发放租赁补贴将成主流
“十三五”期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为11685亩。为此,在强调土地资源集约、高效利用的前提下,将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供应,优先安排公共租赁住房用地,并简化审批流程。
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规划》要求,商品住房库存量大的区域,要适度减少保障性住房建设量,通过回购存量商品住房的方式筹集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并逐步将住房保障方式由实物保障为主转变为分档发放租赁补贴为主。
积极推行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各区、县积极引导棚户区居民选择货币化安置并自主购买商品住房,进一步缩短安置周期,节省过渡费用,满足群众多样化居住需求,对符合条件的货币化安置对象重新购房时,提供契税减免优惠。
亮点 保障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规划》期内,合肥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总量439.34亿元。为此,要求各区、县(市)和开发区将多渠道筹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
一方面,积极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等模式;另一方面,深化公共租赁住房投资运营机制改革,实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由政府直接供给为主逐步向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方向转变。
值得一提的是,在今后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合肥市将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提高保障对象居住的健康、舒适程度,全面改善人居环境。》》》推荐阅读:安徽今年将建成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 跨城市就业公积金“跟着走”
晨报首席记者 方佳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