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养老用房建设规模有标准
合肥将推进老年人集聚居住区和居室的适老性改造,推广养老辅具租赁服务以及老年人防走失定位和紧急援助系统的应用,开展短期托养服务、喘息服务等多种形式的养老助老服务。
新建城区和新建住宅居住(小)区,按照每百户20至3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符合建筑设计规范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并作为规划条件纳入土地出让合同,与住宅同步规划、建设和验收。
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没有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和建设指标要求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按照住宅小区每百户15至20平方米的标准,采取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开辟养老服务用房。到2020年,老年人口超过社区居住人口18%的社区,均应建立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使用面积不得少于600 平方米。
上门巡诊护理或能纳入医保
今后,医疗卫生机构将为养老机构开辟预约就诊绿色通道,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可作为医院收治老年人的后期康复护理场所。
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鼓励养老机构内设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院等医疗机构,也可内设医务室、护士站,或与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值得一提的是,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护理院,符合条件的应纳入医疗保险定点范围。
合肥还将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与社区养老机构的无缝对接,全面建立65周岁以上老年人健康档案,鼓励为社区高龄、重病、失能、计生特殊家庭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社区护理等基本服务,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推荐阅读:合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开始缴费 缴费标准为每年100元至3000元
合肥晚报 合肥都市网记者 吴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