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是因原业主经济纠纷所致
已经被拍卖的房屋,为何会被陌生人霸占?原来,房屋原来的业主彭某夫妻因为欠钱,几年前“人间蒸发”。彭某夫妻曾用这套房子在银行抵押贷款150万元。彭某夫妻不见后,银行起诉至法院。法院经过审理判决后,决定拍卖该写字楼偿还彭某夫妻的欠款。2015年2月法院立案执行。历经评估和三次拍卖,2016年9月涉案写字楼以180多万元被张女士购买。
“刚买的时候,我来看过,这个写字楼是空的,压根没人。”然而,当张女士后面几次再来查看时,发现这里已经成了别人的办公场所。后经询问得知,霸占这里的人是一名张姓男子。而张先生表示,因为彭某夫妻欠自己的钱,于是便把房屋长期租给了自己,“我已经一把付清了几十年的租金。”
然而,长丰县法院相关人士表示,评估和拍卖时,他们做过调查, 这个写字楼是空置的,压根没有租出去。而且,拍卖完成后,张先生也没有对法院的执行提出异议。因此,即使张先生有租赁合同,也是在该写字楼被查封后签订的,属于无效合同。
为此,长丰县法院三番五次发出公告,要求张先生将办公场所搬离,却一直没有效果。
涉案房屋最终物归原主
这次,长丰法院执行局动起了真格。他们邀请涉案房屋所在辖区的合肥市庐阳区法院执行局以及派出所、街道等人员共同强制清场,并且提前告知了张某。
经过多轮谈判和协调,最终情绪对抗的张某同意迁出,由涉案写字楼买受人张女士和银行补偿10万元装修损失。
昨日,该房屋最终被清空,并将回到主人的手里。
王化友 合肥晚报 合肥都市网记者 刘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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