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的村集体资产资源一定要严格日常管理,到期的要及时收回或者签订新的租赁合同,避免闲置和浪费……”近日,谯城区纪委监委组织人员实地督导乡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现场提出意见建议。
2024年以来,谯城区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狠抓主要矛盾,严纠重点问题,深入开展政治监督,推动乡村振兴政策落细落实、落地见效。
找准监督“路子”。谯城区纪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部署乡村振兴专项监督工作,领导班子严格落实包保制度,加强对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找准工作中的堵点难点,严肃查处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惠农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今年以来,查处乡村振兴领域违纪问题97件,处理处分173人。
开对治疗“方子”。坚持监督、办案、治理一体推进,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系统性、行业性问题,深入分析研判,剖析制度短板和管理漏洞,综合运用约谈提醒、发函督办、制发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促进建章立制、规范工作。今年以来,通报曝光典型案件7批次22人,制发监察建议书11份。相关职能部门积极调整优化政策,及时出台配套文件,建立和完善制度机制46个,确保工作不断档,政策不留空白。
夯实产业“底子”。加强与农业农村、乡镇党委政府的沟通会商,协同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监督推动集体“三资”管理信息化,谋划乡村振兴项目50个、振兴农场7万余亩、振兴光伏2000余亩,推深做实“三变改革”。推动出台《谯城区农村三资核查管理制度》《亳州市谯城区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4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让闲置资产资源焕发活力、产生效益,让村集体“三资”更多惠及群众。
“下一步,我们将依托纪检监察协作区贴近基层的优势,持续深入整治民生领域的‘微腐败’、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以精准有力的专项监督护航乡村振兴。”谯城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刘兴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