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重点生态区域林园资源保护,加快绿美合肥建设,发挥市民支持监督作用,推进绿色生态资源共建、共享、共管,在庐阳区试点建设的基础上,近期,合肥市林长办印发《关于在市县级林长制重点项目选聘民间林长的通知》,在192个市县级林长制重点项目中全面推进民间林长选聘工作。
据了解,民间林长是指经个人申请,由属地林长办或责任单位统筹选聘任用、统一安排,自愿无偿履行责任、开展工作,积极推动林园生态资源保护利用的热心市民。《通知》明确了民间林长的选配原则、责任范围、主要职责、选聘条件、选聘程序、权利和保障等方面内容。在选聘条件方面,要求民间林长年龄在18-60周岁,热心公益,热爱绿化,长期在合肥生活,居住责任区域附近,有较多的个人时间,具有社区、社团及社会公益、志愿服务工作经验者优先,具有林业园林、市政等方面施工、管理、监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通知》指出,民间林长主要职责包括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巡林巡护,重点查看森林、湿地、绿地等资源保护情况,及时发现损绿毁绿、违法占用林地、侵占湿地等情况并上报,提升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城市公园、国有林场、生态廊道等管理治理能力;协助林业主管部门开展巡护、管理、监督、宣传、志愿服务等方面工作,推进林长制重点项目“一林一策”制定及年度任务清单编制、落实工作;组织参与绿色发展理念、重要法规、重大制度、改革措施的宣传和推广;积极建言献策。
市林长办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通过全面开展民间林长选聘,建立健全“民间林长”组织、责任、任务体系,将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推动林长制改革,助力构建更加完善的全市林园志愿服务体系,积极探索成效显著的“行政林长+民间林长”履责经验做法,让更多人投入到林园生态建设中来,汇聚扩绿、兴绿、护绿强大合力。
合肥通客户端-合报全媒体记者庄文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