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近日发布《社区下沉治理服务点运营规范》。据悉,这也是全省首个社会下沉治理服务点运营方面的标准。“过去,社区、物业公司、业委会等多方主体之间存在工作内容交叉不清、责任不明晰的情况,给基层治理工作带来不便。”市委社会工作部介绍,为此,我市专门制定《规范》,希望充分发动各种力量来共同解决,从而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据了解,《规范》明确了社区下沉治理服务点的运营主体、运营服务、评价与改进等内容。其中,服务点的运营主体应由社区工作者担任,工作成员宜不少于5人,可包括业主委员会负责人、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社会组织人员、网格员、党员工作者、志愿者、居民代表等;服务点应建立信息公开、民主评议、安全管理、档案管理等运营管理制度。
“提供的具体服务包括为老年人开展健康管理、文化活动,为妇女、儿童、青少年开展心理咨询、家庭教育指导等,为残疾人开展精神慰藉、心理疏导等。”参与标准制定的工作人员介绍,针对议事协商服务,标准建议搭建议事协商平台,并针对不同事务特点,采取不同的协商方式。其中,专业性、技术性强的事务,可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参与;涉及面小、专业性和技术性不强的事务,由社区下沉治理服务点通过“面对面”交流、“点对点”走访;通过协商无法解决的事务,社区“两委”可组织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
市委社会工作部介绍,《规范》侧重社区层面对下辖小区的基层治理,对议事协商各环节的时限作出了具体规定,并明确重要事务需向上级政府部门备案,形成小区治理的责任机制和闭环机制。同时,对社区下沉小区开展治理和服务提出了具体要求,对基层来说更具实操性。
“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现代社区治理,推进党建引领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三方协同共治,广泛动员在职党员、志愿者、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入乡青年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让社区成为群众舒心、省心、暖心、安心、放心的幸福美好家园。”市委社会工作部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