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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检察机关相关研讨会在苏召开

为加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推动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昨天(1月19日),全国检察机关“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研讨会在苏州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国庆,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石时态,苏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黄爱军出席会议并致辞讲话。国家检察官学院副院长、《中国检察官》杂志社社长周洪波宣读第三届全国重罪检察实务征文获奖名单。最高检第二检察厅厅长元明主持开幕式。

会议要求,坚持客观真实证明标准,体系化构建刑事证据规则,突出客观性、亲历性,完善检察机关证据审查模式。加强以证据为中心的出庭能力建设,着力提升指控和证明犯罪水平,强化检警、检法和检律关系,为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提供保障。

会议强调,要牢固树立“证据定案”理念,将证据作为刑事追诉活动的基石,严格贯彻证据裁判原则,坚持客观公正立场,不断推进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改革任务。要加快推进体系构建等重点工作,及时出台指导性文件,针对常见多发的刑事案件,研究制定类案证据指引。各级检察机关就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改革,要与侦查机关、审判机关共同研究会商,兼顾各方对证据的认识,切实解决证据采信、证据链构建、法律适用、政策把握等方面的分歧,进一步建立健全配套制度机制,统一司法尺度和标准。同时,多听取律师、专家学者的意见,多选取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使刑事指控体系的基础更加牢固、逻辑更加严密。

本次研讨会分主旨发言和分论坛两个环节进行。由四川大学龙宗智教授、浙江大学王敏远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熊秋红教授、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俞昕水副检察长作主旨发言。分论坛主要围绕证据的综合审查运用问题和类案证据的审查运用问题进行深入研讨和专家现场点评。

会议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厅、《中国检察官》杂志社主办,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苏州市人民检察院承办。

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军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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